中普案件出借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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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普案件已审理终结,目前涉案财产已进入执行阶段。为维护中普案件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中普系案件全国出借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核实对象
参与过前两次债务清偿登记并取得返款的出借人无需登记,本次返款将直接打入已登记的银行卡中;其他符合清退条件的出借人(含线上平台出借人)均需参与本次登记。
二、登记核实方式
本次核实登记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登记人登录“沈阳中普案件登记”微信小程序,输入识别码后,按照菜单栏指引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登记内容详见微信小程序菜单栏内操作教程。
三、登记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
为提高本次集资清退工作效率,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分时段运行核实登记和资金发还功能。登记时段为:2月6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20日、4月1日至4月20日、5月1日至5月6日,其余时段用于资金发还。
四、特别提示
1.此次信息登记是资金清退重要的基础工作,出借人填报时要实事求是,对登记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避免因此影响自身利益。出借人登记银行卡时,需要提供Ⅰ类借记卡账户,确保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出借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人员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出借人应在登记期限内进行信息登记,未按时登记的出借人,相关权益将转入下次集资清退。
4.出借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信息核实登记具体流程详见后续公告。
此公告。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咨询电话:024-88523288 024-88523255 024-31487106 13032467163
中普案件专班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