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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25972/2024-0047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皋政办发〔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2-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苹果老虎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继续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苹果老虎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继续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2-08 14: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

关于继续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权的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苹果老虎机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苹果老虎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继续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规划建设行为,引导农民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村庄风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继续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权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委托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苹果老虎机关于印发〈苹果老虎机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皋政规〔2019〕7号)《苹果老虎机办公室关于印发〈苹果老虎机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的通知》(皋政办发〔2020〕12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继续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权。

二、委托事项和委托期限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市行政审批局的委托,负责各自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验线”“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委托期限三年,在委托期间内,法律法规或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将受托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对外服务。要严格对照《苹果老虎机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明确的审批环节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应统一使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上报应用系统和江苏省规划用地“一书三证”在线监管系统进行审批、制证,并及时将审批结果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

(二)委托书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拟定,内容应当包含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各方权责、信息推送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行政审批局应当在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或者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履行的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过程和结果负责,要及时化解因审批行为产生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信访工作,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承担因违法或超越权限实施审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因实施委托事项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具体工作,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或出庭应诉的,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程,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明确各工作机构职责。要健全完善跟踪保障机制,强化审管衔接,做到应批尽批,应管尽管,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现象。要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畅通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沟通衔接,对委托事项前三年实施情况组织“回头看”,全面检查整改存在问题。

(二)配齐配优人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工作实际配足配优审批人员,确保审批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审批人员应当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取得执法资格。要建立健全人员培养可持续机制,确保在人员调整时工作不断线、不掉链。要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审批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要通过个性化的跟班学习、请下来指导检查等方式,提高学习针对性,提升业务水平。

(三)加强业务指导。市行政审批局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活动,采取跟班见习、实地指导等方式,提升基层人员业务水平。在政策法规变化调整时,要第一时间传达新的政策文件精神,确保基层人员及时掌握最新信息。要加强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跟踪指导,采取行政执法委托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统计监测等方式,了解基层承接业务办理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委托事项实施情况的协调和监督,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委托事项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开权力事项、行权依据、行权标准、承诺期限等信息,并实时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文字解读:《关于继续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权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皋政办发〔202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