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低收入家庭中的持有残疾人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和患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重特大疾病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其中转移净收入包括赡(扶、抚)养费。
家庭财产具体分为房产、机动车辆、金融资产三大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房产:非因拆迁原因,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并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我市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
因拆迁原因,拥有三套以上(含三套)住房并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我市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四倍;
非因拆迁原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购买商品房或者超过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房;
非因危房改造原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新建居住用房;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新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
机动车辆:拥有汽车、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
金融资产: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我市年低保标准的三倍。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20元,根据家庭人均月收入实行差额补助。
三、如何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答:本人书面申请——镇、街道受理一一信息核对、调查核实、组织评议一一张榜公示一一镇、街道审核——市民政局审批——长期公示。
四、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申请特困供养。
无劳动能力是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五、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070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900元。
六、如何申请办理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
答:本人或村居代为申请一一镇、街道受理——信息核对、调查核实、组织评议——张榜公示一一镇、街道审核一一市民政局核查——市民政局审批——长期公示。
七、办理高龄老年人尊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具有苹果老虎机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八、高龄老年人尊老金标准是多少?
答: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104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10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50元。
九、如何申请高龄老年人尊老金?
答:老年人年满80周岁后,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的户口簿,银行卡(折)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办理登记手续。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老人年满90周岁、100周岁时,发放标准将自动调整,不需要再次登记。
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是指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十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生活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内一、二级残疾人287元/月;
(2)低保家庭内三、四级残疾人205元/月;
(3)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是指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820元/ 月;
(4)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的残疾人164元/月;
(5)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492元/月。
护理补贴标准:
城镇130元/月,农村 90元/月。
十二、如何申请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本人或村居代为申请一一镇、街道一门受理窗口受理——镇(街道)初审(涉及收入核查的,按流程开展核查)一一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定——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长期公示。
十三、困境儿童保障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儿童。
十四、困境儿童保障的保障标准是什么?
答:(1)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2800元/月;
(2)社会散居孤儿2300元/月;
(3)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和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2300元/月;
(4)重病儿童1380元/月;
(5)重残儿童1150元/月。
十五、如何申请办理困境儿童保障?
答:本人或村居代为申请一一镇、街道受理一一信息核对、调查核实、组织评议一一镇、街道审核——市民政局核查——市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