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老虎机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0-10-09 08:32 累计次数: 字体:[ ]

苹果老虎机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皋扶办〔2020〕10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省、南通市扶贫办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以及省《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扶办〔2020〕25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苹果老虎机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皋委发〔2019〕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有关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苹果老虎机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内容较往年有所增加和调整,工作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等要求也更为严格,各镇(区、街道)分管扶贫领导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重要问题要提请扶贫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业务培训,保证最终结果高质量。

二要严格较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要提升数据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脱贫攻坚问题排查、专项巡察以及日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数据,瞄准精准退出关键指标,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要加强工作督查。各镇(区、街道)要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市将适时组织对各镇(区、街道)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查,各镇(区、街道)要加强对村级建档立卡工作的指导。

五要做好数据衔接。各镇(区、街道)入户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后,要切实加强与“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及时更新维护数据,保证“两网”数据相衔接。

各镇(区、街道)扶贫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87199972。

苹果老虎机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2020年度苹果老虎机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低收入农户脱贫、经济薄弱村出列、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录入低收入农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低收入农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低收入人口在校生状况、低收入农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经济薄弱村(含出列村)基础信息更新,包括村结对帮扶责任人调整完善。

(三)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低收入农户基础信息、帮扶措施等对照表,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

(五)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六)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攻坚问题排查、专项巡察、扶贫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针对脱贫户收入低于7000元情况组织进一步筛查。针对扶贫开发监管评价子系统显示的已脱贫户未解决饮水困难问题、已脱贫户因病致贫家庭有患病成员未参加大病保险问题、已脱贫户住危房问题、脱贫户中义务教育健康儿童不在校且无义务教育阶段不在校原因等关键指标,逐一过堂筛查,使用2020年度基础信息维护功能及时调整到位。

(七)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工作

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因识别不准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农户的数量进行统计。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10月10日至10月16日,市、镇(区、街道)组织开展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7日至10月31日,对动态管理进行宣传,包括张贴《公开信》等;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包括村民主评议、公示、信息采集、农户签订《江苏省市县(市、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仅需新识别户签订)等;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规范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家庭成员的自然变更,以及经济薄弱村出列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经济薄弱村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镇(区、街道)审核并上报相关统计表

11月1日至11月6日,镇(区、街道)对需调整的扶贫对象、经济薄弱村各类信息进行审核,包括对群众异议的调查、核实处置及公示等,核准无误后将相关表格签字盖章报送扶贫办,电子表发送扶贫办邮箱jsrgfpb@163.com,市对动态调整名单进行公示。

(四)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7日至11月26日,镇(区、街道)根据市统一通知信息录入并完成资料归档。

(五)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1月26日至12月10日,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的具体问题清单。

(六)问题数据核查

12月11日至12月20日,镇(区、街道)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12月31日,镇(区、街道)对经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七)工作总结

12月底,镇(区、街道)对“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至扶贫办。

(注:村级公示和镇级、市级公示可以同步进行,不能等村公示7天结束再镇级、市级公示,三级公示均须拍照存档。如果因为公示、审核等环节发生变更,要及时修改台账和网络信息,对调整内容进行补充公示就可以了。另外,注意公示对象仅为2020年度有调整和变动的对象,以前年度已经公示过的不要重复公示。)

各镇(区、街道)要在对2020年度新增、返贫、脱贫、边缘易致贫等数据核实核查完成的基础上,11月6日前将《2020年度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和经济薄弱村脱贫情况汇总表》、《镇(区、街道)2020年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情况汇总表》经镇(区、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经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连同《关于复审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情况的报告》及动态调整拟定名单,经市审核确认后,再在统一时限内完成录入工作。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信息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