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719-3/2022-00086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苹果老虎机市城市管理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苹果老虎机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苹果老虎机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的良好局面,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苹果老虎机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苹果老虎机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升疫情防控应对水平,构建健康稳定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包括外埠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市注册的分公司。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项目中指派的负责组织实施物业服务活动,并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的责任人。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服务小区或单位应当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落实公共区域的保洁、消毒、向业主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以及开展人员、车辆进出小区或单位的管控等工作。
第四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工作。该专项考核的依据来源于市疫情指挥部的情况通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的信息反馈、小区业主的投诉举报、双随机抽查等核查属实的结果。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被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表扬或书面表彰的,应作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的相关依据。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因疫情防控不力被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级以上(包括本市)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一次的,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相关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警告,并书面告知其所属企业;
(二)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三)在诚信档案中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扣10分/次、项目负责人扣7分/次;
(四)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期内,限制该企业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表彰奖励,不予开具诚信证明;
(五)视情与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综合评分挂钩。
物业服务企业因疫情防控不力被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级以上(包括本市)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除前款外可加处以下措施:
(一)约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予以行政告诫;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三)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并对社会公布;
(四)在一个评分周期内,考评结果与该企业参加行业各类评先评优相结合;
(五)与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综合评分挂钩。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因防控不力,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相关结果报送信用南通、信用江苏及信用中国等平台。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时,可在七日内向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异议的受理、核查与反馈参照《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本办法自2022年4月14日起试行。
23号,关于印发《苹果老虎机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