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9906/2022-00056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苹果老虎机市应急管理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转发《南通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转发《南通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安监局:
现将《南通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苹果老虎机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贸行业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的部署要求,定于2022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核查相结合,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消除重点问题和重大隐患;坚持“百日清零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三年专项整治、精准执法相结合,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坚决完成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范围和事项
“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市钢铁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
(一)钢铁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钢8条”)。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带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 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6.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 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新或吹扫装置。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
(二)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铝7
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
2022年6月至9月上旬,分3个步骤开展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
(一)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前)。钢铁、铝加工(深井铸 造)、涉粉单班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等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全面消除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二)专项执法检查(7月底前)。各地要通过省执法系统三年整治模块,对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单班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年内已经对这三类企业开展“钢8条”、“铝7条”、“粉6条”执法检查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执法。重点整治事项要逐企、逐设备、逐条检查“清零”,检查核查中发现企业还存在重点事项所列情形的,要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格处罚,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案件, 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于今年本辖区新增的库外粉尘涉爆企业,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也必须通过省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项必须包含“粉六条”等重点执法事项。
(三)交叉检查核查(9月上旬前)。在省厅核查的基础上,市局将结合实际统筹市县两级力量对剩余的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和涉粉作业10-29人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核查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基础处、执法支队组成的工作专班, 统筹推进"百日清零行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百日清零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好企业自查自改,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确保按照时序安排完成“清零”任务。请各地应急管理局分别于6月6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工作专班人员名单(附件1),于6月25日前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附件2)报市局基础处。
(二)加强协调指导。各地要动态掌握“百日清零行动”的推进情况,市工作专班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周汇总工作进展,定期召开视频会,通报各地区工作情况。其中,凡涉及执法检查必须规范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附件3)数据将从省执法系统三年行动模块直接调取,各地要高度关注执法系统数据,按序时推进,并做好调度指导工作。
(三)加强工作统筹。今年是三年“大灶”的收官之年,重点任务多,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百日清零行动”与精准执法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三年专项整治质量“回头看”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充分调动监管执法力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等公众媒体,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现涉及“钢8条”、“铝7条”、“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要通过“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等平台进行曝光,持续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疫情防控和“百日清零行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
附件: 1.各县(市)、区“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
2.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3.“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
附件1
"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参考)
联络员及电话:
序号 |
职责 |
姓名 |
单位(处室) |
职务(职级) |
备注 |
1 |
组长 |
||||
2 |
组员 |
||||
3 |
组员 |
||||
备注:建议各地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百日清零行动"期间日常工作对接和材料上报。
附件2
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钢铁企业
省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产能 (万吨 年) |
炼铁 |
炼钢 |
煤气 |
|||||
高炉(座) |
转炉(座) |
电炉(座) |
精炼炉(座) |
冶金铸造 起重札 (台) |
焦炉煤气柜(座) |
高炉煤气柜(座) |
转炉煤气 柜(座) |
||||||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省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
产能(万吨/年) |
固定式熔炼 炉(台) |
倾动式熔炼 炉(台) |
深井浇筑系统数量(套) |
钢丝绳式提升装置(套) |
液压式提升 装置(套) |
粉尘涉爆企业
省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
所属行业 |
粉尘 种类 |
涉粉作业人数 |
干式集中 除尘系统 (套) |
湿式集中 除尘系统 (套) |
抛丸?喷砂机(台) |
抛光打磨一体机(台) |
静电喷 涂设备 (套) |
备注:本表建立在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中,由市县两级负贡日常数据维
附件3
"百日清零行动"工作进展清单
钢铁企业
省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
"钢8条"发现问题数量 |
是否 清零 |
行政 处罚 |
|||||||
第1条 |
第2条 |
第3条 |
第4条 |
第5条 |
第6条 |
第7条 |
第8条 |
|||||||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省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
"铝7条"发现问题数量 |
是否 清零 |
行政 处罚 |
||||||
第1条 |
第2条 |
第3条 |
第4条 |
第5条 |
驾6条 |
第7条 |
|||||||
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
食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
"粉6条"发现问题数量 |
是否 清零 |
行政 处罚 |
|||||
第1条 |
第2条 |
第3条 |
第4条 |
第5条 |
第6条 |
|||||||
说明:本表涉及的相关数据直接从省行政执法系统三年行动模块中调取